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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保险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召开

    时间:2013-10-24 12:34 来源:【】



        2012
    1228日,青岛市保险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在湛山花园大酒店召开,青岛保监局副局长曹光中、办公室主任刘福山等领导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孙林、市消保委副秘书长于旭辉及驻青保险机构的常务理事共11人参加了会议。大会一致同意韩光、刘庆宇同志由于工作原因辞去青岛市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并一致同意中国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总经理张毅、中航三星人寿青岛分公司副总经理王超(主持工作)担任青岛市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会上,李小安副会长宣读了《青岛市保险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侯清英会长做了《学会2012年工作情况及2013年工作思路的报告》;金兆新副会长做了《学会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各位常务理事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学会2013年的工作,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青岛保监局副局长曹光中在会上做了重要指示,首先,代表青岛保监局对会议的召开和新任常务理事表示祝贺,并向各位常务理事和秘书处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慰问!对学会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学会工作的主动性及超前的服务意识表示充分的认可。指出做好学会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营造保险理论研究氛围,二是有利于整合行业研究资源,三是有利于促进成果转化。曹局长对学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以低成本,多样化、持久性做好保险进社区、保险进学校等公益活动,在全社会普及保险诚信教育,从正面积极引导舆论导向,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二是加强对保险行业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宣传,推动行业文化建设。要通过树立行业先进典型、专题讲座、征文活动、摄影展览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展示行业形象、展现行业风貌。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专业高效的社团组织。提出要加快壮大学会队伍,积极做好学会会员的发展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尚未入会单位的沟通联系,希望驻青保险公司都能成为保险学会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
       
    曹局长表示,青岛保监局作为保险学会的业务主管机关,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学会工作,并要求各公司积极配合学会开展工作,共同推进青岛保险学会的建设与发展,推动我市保险研究创新与保险理论的繁荣。
       
    此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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