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动态

    主页 > 保险新闻 > 学会动态 >

    青岛市保险学会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召开

    时间:2013-10-24 12:33 来源:【】



        2011年11
    30
    ,青岛市保险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在八大关锦绣园酒店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履行并顺利完成会长、副会长变更的各项程序。

    青岛保监局局长宋志华、副局长曹光中等保监局领导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孙林、市消保委副秘书长于旭辉及驻青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共11名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

    大会一致同意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总经理侯清英担任青岛市保险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太平洋寿险青岛分公司总经理金兆新担任副会长。

    新任会长侯清英在会上表示,将在青岛保监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与大家一起,努力工作,继往开来,按照青岛保监局的要求,为开创学会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决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随后召开了青岛市保险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参加此次会议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消保委、市仲裁委、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驻青保险机构的学会理事共33人。会议听取了会长侯清英对学会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副会长李小安传达了中国保险学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青岛保监局副局长曹光中传达了中国保监会项俊波主席在中国保险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青岛保监局局长宋志华在会上做了重要指示,代表青岛保监局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新任会长、副会长表示祝贺,向各位理事、常务理事和秘书处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慰问!
       
    宋志华局长充分肯定了第三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学会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指出做好学会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营造保险理论研究氛围,二是有利于整合行业研究资源,三是有利于促进成果转化。宋志华局长对学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保险理论研究。二是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学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专业高效的社团组织。提出要继续壮大学会队伍。积极做好学会会员的发展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尚未入会单位的沟通联系,把学会办成名副其实的全行业的学会。
       
    宋志华局长表示,青岛保监局作为保险学会的业务主管机关,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学会工作,与有关各方一道共同推进青岛保险学会的建设与发展,推动我市保险研究创新与保险理论的繁荣。

     

    上一篇:发挥行业优势 积极承担责任为蓝色经济区建设保驾护航

    下一篇:青岛市保险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