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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保后确诊重疾,“痛失”18万元理赔金

    时间:2023-11-20 09:18 来源:【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
            理赔时,往往会听到客户直言“买少了”的惋惜;但更加惋惜的是,有些客户明明已经拥有保险保障,却因为“退保”痛失保险金。
            家住青岛即墨区的S先生今年42岁。5年前,S先生的爱人为其在新华保险投保了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2万元)及医疗保险。3年前,S先生又加保了健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宜家版(保额20万元),附加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 (保额10万元)。
           今年6月,S先生和其爱人觉得投保的保险保障有点“多”,就有了退保的想法。虽然服务人员反复劝说,但S先生及其爱人心意已决,还是退了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万幸的是,他们保留了健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宜家版、附加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及康健华尊医疗保险。
           没想到的是,退保刚3个月,S先生因为胸部顶胀疼痛入住即墨人民医院。检查后,他被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并进行了冠状动脉支架介入术。出院后,S先生提交了重大疾病和医疗金理赔申请。经核定,S先生此次就诊达到条款约定的“急性心肌梗死”重大疾病保险赔付责任范围,且其确诊的疾病也属于康健华尊医疗保险特定疾病保险范围,可以实现“0”免赔赔付。最终,新华保险为S先生赔付重疾及特定疾病保险金30万元,并赔付医疗保险金0.67万元。
           可惜的是,如果S先生3月前不退保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其还将额外获得18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赔付,且赔付后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可以继续有效,防止S先生出险后产生保障“空白”。
           案例启示:
           年龄越大投保健康险的“难度”越大!尤其人步入中年之后,身体问题和患病风险增加,保费也会随之增加,且投保时容易因为身体的某些指标问题造成拒保,所以越年轻投保越好。更重要的是在投保后,不要随意选择退保,因为在现实环境下,疾病和意外完全具有不确定性,而我们唯一能做的是,为应对突如其来的疾病和意外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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