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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创新统计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时间:2020-01-03 15:16 来源:【青岛市保险学会】
     
           摘  要:保险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是创新,同时保险创新也在推动经济发展、完善民生保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中承担起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保险创新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迫切需要构建保险创新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对创新成效进行精确计量和客观评价。本文以目前唯一的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宁波的保险创新实践及创新评价需求为基础,从“投入-产出-带动”三个维度,借鉴综合评价理论和方法,对保险创新的评价原则与评价思路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一整套保险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利用AHP确定评价指标权重,初步构建了由保险创新“能力指数”、“产出指数”和“带动指数”共同构成的保险创新发展指数,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
           关键词:保险创新、综合评价、权重确定、指数合成
     
          1. 引言
           改革创新是发展的核心动力。我国保险业立足实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探索推出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涵盖了保险体制创新、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服务创新、保险理论创新等多个层面,为保险业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保险业保持了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吴定富,2004;丁孜山、丁蔚,2006)。
           近年来,宁波保险业在中国保监会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更好发挥保险在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领域中的功能作用,主动作为,大胆探索,相继开展了巨灾保险、医疗事故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农村互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创新实践,被誉为“宁波解法”“宁波经验”“宁波样本” “宁波方案”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借鉴,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宁波建设全国首个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支持宁波先行先试,为全国保险改革创新示范探路。
           随着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建设的深入推进,保险创新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已有的保险产品服务创新达百余项,应用于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如何准确、客观评估保险创新成效已被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它不仅关系到综试区工作的科学决策,而且关系到国家对综试区实践经验的复制推广。
           研究建立保险创新统计与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科学有效的统计与评价工作,至少有五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更加全面、深入地摸清综试区保险创新的“家底”,了解自身长处和短处,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增加决策的准确性和工作的针对性;二是有助于全面掌握保险服务供给和保险需求满足情况,为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明方向,并根据具体问题表现加大部门协调力度,解决制约保险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三是有助于政府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衡量保险创新的资源要素投入和实际产出,在市场机制相对成熟的领域逐步减少政策支持,在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领域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有助于揭示保险创新的外部相关性,测算保险创新对保险深度、保险密度、保险保障额度等反映行业发展整体水平的指标的提升作用,反映保险创新对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拓宽及保险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作用;五是有助于准确把握综试区建设的总体成效和各领域具体成效,便于国家适时总结宁波先行先试经验和教训,结合实际在其他地方甚至全国进行保险创新措施的复制推广。
    本文基于文献研究与理论模型分析,从“投入-产出-带动”三个维度,初步构建保险创新统计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思路如图1所示,包括四个基本内容:
           一是从概念界定、经济效应以及评价流程等三个方面,对保险创新进行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保险创新评价方法;
           二是明确评价任务和评价原则,分别从创新能力、创新产出、创新带动等三个方面构建“保险创新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主要应用AHP(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层次分析法)对保险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赋权,试验性地构造保险创新指数,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决策系统;
           四是结论与政策建议。
           2. 保险创新评价理论分析
           2.1 保险创新界定:内涵与外延
           经济学家熊彼得(Schumpeter)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将创新定义为“生产函数的重新建立”,或“生产要素之新的组合”[②]。相应地,保险创新可以被定义为通过投入要素配置的变革,实现保险服务的最优化供给,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保险创新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服务创新、保险体制创新、保险理论创新等基础性创新(丁孜山、丁蔚,2006)。其中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是指由保险机构自主研发,为当前保险市场首创的产品或服务,或是对已有产品或服务的重大改进。对于一个区域保险市场而言,在保险创新形态中,产品及服务创新一直处于核心地位。同时,近年来随着宁波“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和“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保险体制创新研究正逐步成为热点。保险创新一旦纳入到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核心领域,其创新内容就不再局限于产品与服务,还涉及到各方对保险工具的协同运用。宁波在设计综试区过程中提出了 “全域保险”和“全产业链保险”的概念,就涉及到深层次的保险体制创新。2015年,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在《保险创新与社会治理建设——基于宁波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的探索与实践》一文中,以宁波为例回顾分析了保险创新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作用,从体制层面总结了理念先行、问题导向、市场化改革方向、合力攻关等四点经验。
           2.2 保险创新评价:流程设计
           综合评价是一项系统性和复杂性的工作,是人们认识事物、理解事物并影响事物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是一种管理认知过程,也是一种管理决策过程(彭张林等,2017)。经过多年研究和实践,综合评价理论逐步获得学术认可,不仅在社会经济发展宏观层面,也在质量控制、企业管理、产品研发等微观层面得到了广泛应用,取得了丰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目前针对保险业的综合评价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经营绩效的比较研究,其基本思路为通过建立统计指标体系,应用层次分析法(AHP)、因子分析、数据包络分析(DEA)等评价方法,获得评价结果。不过国内对“保险创新评价”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学术百度中严格检索“保险创新评价”尚无对应文献,因此保险创新评价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和开拓性。
           根据综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体系,保险创新评价流程主要包括六大环节:明确评价目标与评价原则、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指标权重、评价数据来源与处理、评价信息集成与融合、评价结果运用与反馈。
           在现有条件下,考虑到保险创新统计体系还远未建立,因此从短期看应首先基于评价目标和评价原则,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利用AHP确定指标权重,同时利用有限数据进行试验性测算,进一步修正评价指标体系。从长期看,应逐步建立适用全国的保险创新统计体系,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保证评价结果可以进行比较研究。
           2.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理念
           2.3.1 评价原则
           科学性原则。指标选择应以经济理论及保险创新发展规律为基础,从“投入-产出-带动”等三个维度,通过多指标的筛选与合成,客观准确反映保险创新发展现状,揭示保险创新的时间差异和地区差异及其原因,梳理保险创新已有成功经验,总结不足,为今后政策支持提供理论依据。
           可操作性原则。任何科学、完善的指标体系都必须经过评估实践检验,因此要充分考虑指标的可操作性。一方面用尽量少的指标来反映保险创新的总体状况,即指标覆盖性与概括性相结合;另一方面,指标的统计数据要可获得,确保利用现有的统计渠道,辅之以必要的抽样调查,可以取得较为准确的数据。
           导向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最终要反映保险创新水平,其中任何一个指标的设置,在实施中都将起到引导作用。因此在选择指标时还要体现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同时在设置指标权重的时候要带有政策的导向性,对于关键指标应考虑赋予较大的权重。
           2.3.2 评价思路
           结合保险创新的界定和经济效应分析,我们将从“投入-产出-带动”三个维度设计保险创新评价的基本思路。
           首先是保险创新的投入,按照经济原理,保险创新的要素投入主要包括市场体系、人才资源、经费、理论支撑等要素,这些要素的整合和优化构成了保险的“创新能力”。
           其次,保险创新的产出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直接产出,即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丰富完善,二是行业溢出性产出,即保险创新在履行损失补偿等保险职能过程中能所带来行业发展,主要表现在业务增长、保险保障水平提升等方面;
           保险创新的带动则是对其社会效益的综合性评价,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保险资金对社会经济的支持作用,二是保险全产业链发展所形成的规模经济效应,三是保险创新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推广复制水平。
           上述思路是一个递进式的评价体系,保险创新能力反映的是条件和基础,保险创新产出反映的是行业自身创新水平,而保险创新带动则更关注保险创新对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从这三个方面可以对保险创新进行较为全面的评估和比较。
           3.保险创新统计与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构建
           按照“投入-产出-带动”三个维度开展保险创新统计与评价,需要结合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设计一系列具体的指标进行衡量。在“投入”维度,不但要考虑保险创新的实际人力物力投入水平,还要考虑保险创新的市场格局、智力资源等基础性条件,实质上是对创新能力素质的评估,因此用“创新能力”比“创新投入”表述更为准确。在“产出”和“带动”两个维度,则可直接衍生出“创新产出”和“创新带动”两个指标大类。同时,考虑到各类指标重要性程度的差别,我们将所有指标分为“核心指标”和“参考备用指标”,其中“核心指标”将全部用于‘宁波保险创新发展指数”(由“创新能力指数”、“创新产出指数”、“创新带动指数”加总而成)的计算,“参考备用指标”则是对“核心指标”的补充,有助于多层次、多侧面、立体化反映保险创新成效,在创新综合评估报告中不可或缺。而且,当某些“核心指标”数据不可获得时,也可酌情筛选较为适当的“参考备用指标”进行替代。为确保实际可操作性,在设置统计报表时,除部分指向明确或约定俗成的指标外,一般都要列明指标的具体定义,给出计算公式,指定数据提供单位。
           3.1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由“市场体系”、“人才资源”、“经费投入”、“理论研究”四个类别40个指标构成,其中核心指标17个,参考备用指标23个,旨在全面评价宁波保险创新的市场格局、智力资源及实际物力投入水平等基础性条件。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1. 市场体系
    “市场体系”的核心指标有保险法人机构数、市级保险分支机构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保险功能性总部机构数、驻甬保险法人机构数占全国比重等5个,从多个角度和层面反映宁波的保险市场体系完善情况。参考备用指标7个,大部分是对相关机构类别的细分,但也设了“行业新型合作组织个数”这个新的指标,以适应行业发展新的形势。
           2. 人才资源
         “人才资源”的核心指标有6个,其中“从业人员数”是一项基础性人力指标,“研发人员数”、“中高级职称人数”、“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研发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比重”是反映行业创新能力的核心指标,“在校金融专业学生数”则是反映创新后备力量的指标。参考备用指标4个,主要是对相关核心指标作进一步细化,但也新设了“经济金融类专业职工人数”这一反映保险业职工专业结构的指标。
           3. 经费投入
         “经费投入”的核心指标4项,反映宁波保险创新的物力投入,其中“保险机构创新经费”、“创新经费占保费收入比重”反映的是保险行业内部的创新经费投入情况;“财政扶持创新投入”、“财政扶持创新投入占总财政支出比重”反映的是政府对保险创新的经费投入情况。参考备用指标5项,进一步细化创新经费的用途和来源。
           4. 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设“研究论文及调研报告篇数”、“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交流研讨活动场数”2项核心指标,用于反映宁波保险创新的理论基础构建水平和学术交流活动活跃程度。参考备用指标2项,都是对核心指标的细化。
     
           表1 保险创新能力指标体系
    分类 指标
    一、市场体系 核心指标 1.保险法人机构数
    2.市级保险分支机构数
    3.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
    4.保险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机构数
    5.驻甬保险法人机构数占全国比重
    参考备用指标 1.专业型、特色型保险法人机构数
    2.保险服务网点总数
    3.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数
    4.保险经纪机构数
    5.保险公估机构数
    6.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数
    7.行业新型合作组织个数
    二、人才资源 核心指标 1.从业人员数
    2.研发人员数
    3.中高级职称人数
    4.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
    5.在校金融专业学生数
    6.研发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比重
    参考备用指标 1.硕士学历人数
    2.博士学历人数
    3.在校保险专业学生数
    4.经济金融类专业职工人数
    三、经费投入 核心指标 1.保险机构创新经费
    2.创新经费占保费收入比重
    3.财政扶持保险创新投入
    4.财政扶持保险创新投入占总财政支出比重
    参考备用指标 1.创新项目研发经费
    2.保险机构创新奖励支出
    3.中央财政扶持创新投入
    4.省级财政扶持创新投入
    5.市级财政扶持创新投入
    6.县级及以下财政扶持创新投入
    7.各级财政扶持保险业创新与发展总金额
    8.各级财政奖励保险创新支出
    四、理论研究 核心指标 1.研究论文及调研报告篇数
    2.与保险有关的重要研讨交流活动场次
    参考备用指标 1.公开发表研究论文及调研报告篇数
    2.获奖研究论文及调研报告篇数
    3.全国性保险研讨交流活动场次
    4.与保险有关的重要研讨交流活动参与人次
     

     

           3.2 创新产出

           “创新产出”由“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业务增长”、“保障功能”、“财政绩效”5个类别35个指标构成,其中核心指标20个(包括细项),参备用指标15个,旨在全面评价宁波保险创新的直接产出。我们认为保险创新既能催生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升保险服务水平,也能拉动保险业务的增长和保险保障功能的提升,并且可以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因此将上述类别的指标均列为“创新产出”的分项指标,具体指标如表2所示。
           1. 产品创新
          “产品创新”是保险创新的核心成果,与保险服务领域的拓宽直接相关,其核心指标下设项目数、保费、保额、赔付四个维度,反映产品创新的总体情况,考虑到“政保合作项目”是政府特别关注的内容,因此单独设为分项加以呈现。参考备用指标2个,分别为“创新项目保障人次”、“创新项目保障企业家次”,反映创新项目的覆盖面。
           2. 服务创新
         “服务创新”也是保险创新的重要成果,主要体现为保险服务的创新手段和服务成效,核心指标4项,其中“新技术项数”、“新流程项数”两项指标用于反映服务创新的手段,“每平方公里保险服务网点数”用于反映保险服务网点的覆盖水平,“亿元保费投诉率”用于反映消费者对保险服务的认可度。设“万件保单投诉件数”为参考备用指标,对“亿元保费投诉率”进行补充。
           3. 业务增长
       “业务增长”是保险创新带来的直接效应,项下设有5个核心指标,其中“创新项目拉动总保费增长的百分点”、“创新项目保费增速与总保费增速的差”、“保险新项目(产品)保费占总保费的比重”3个指标用于反映创新对保险业务发展的拉动作用;“保险密度同比提高值”、“保险深度同比提高值”2个指标是衡量保险业发展的综合指标。
           4. 保障功能
        “保障功能”主要体现保险创新的社会效益,下设4个核心指标。其中“创新项目赔付占总赔付的比重”、“创新项目保额占总保额的比重”两个指标,分别从赔付支出和风险保障额度两个维度加以反映;“创新项目人均保额”指标,反映全体居民从保险创新中的获益情况,计算时,分子是所有相关创新项目保险金额,分母是宁波全市的常住人口数。参考备用指标13个,主要反映重大创新项目对相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贡献。
           5. 财政绩效
        “财政绩效”体现的是在保险创新中,政府财政投入实际发挥的杠杆作用,下设3个指标。其中“创新项目总保额与财政支出的比例”是从风险转移和预防的角度反映财政资金通过保险实现的放大效应,“创新项目总赔付与财政支出的比例”是从财政支出实际经济收益的角度反映保险的经济补偿效果,“创新项目总保费与财政支出的比例”是从财政支出促进创新型业务增长的角度反映财政资金对全社会投保积极性的激发、引导效果。
     
           表2 保险创新产出指标体系
    分类 指标
    一、产品创新 核心指标 1.创新项目数
        其中:政保合作项目
    2.创新项目保费
        其中:政保合作项目
    3.创新项目保额
        其中:政保合作项目
    4.创新项目赔付
        其中:政保合作项目
    参考备用指标 1.创新项目保障人次
    2.创新项目保障企业家次
    二、服务创新 核心指标 1.新技术项数
    2.新流程项数
    3.每平方公里保险服务网点数
    4.亿元保费投诉率
    参考备用指标 1.万件保单投诉件数
    三、业务增长 核心指标 1.创新项目保费增长贡献率
    2.创新项目保费增速与总保费增速的差
    3.保险新项目(产品)保费占总保费的比重
    4.保险密度同比提高值
    5.保险深度同比提高值
    四、保障功能 核心指标 1.创新项目赔付占总赔付的比重
    2.创新项目保额占总保额的比重
    3.创新项目人均保额
    参考备用指标 1.医疗责任险调处医患纠纷件数
    2.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贷款金额占小微企业贷款总额比重
    3.巨灾保险赔付金额占与之相关的灾害事故损失比重
    4.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发现风险点个数
    5. 纳入“保险+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的电梯部数占电梯总量的比重
    6.建筑工程综合保险释放企业保证金
    7.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协助开展安全检查人力投入
    8.大病保险提高城乡居民医药费用报销比例
    9.出口信用保险对一般贸易出口渗透率
    10.海外投资保险保额占对外投资总额的比重
    11.专利保险参保率
    12.创新型农业保险保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五、财政绩效 核心指标 1.创新项目总保额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2.创新项目总赔付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3.创新项目总保费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3.3 创新带动

          “创新带动”由“引入保险资金”、“促进经济产业链延伸”、“项目推广复制”三个类别的13个核心指标和11个参考备用指标构成,旨在反映和评价宁波保险创新的辐射和带动效应。保险资金运用、保险促进经济产业链延伸虽然不是保险创新的直接成果,但却是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属于保险创新的溢出效应。同时创新项目在省内省外推广复制,扩大宁波的影响力,也是一种创新的辐射带动效应。具体指标体系如表3所示。
           1. 引入保险资金
         “引入保险资金”是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统计保险资金运用额的同时,对基础设施建设、PPP计划、产业基金设立和中国制造2025融资等领域进行重点关注,进一步考察保险资金运用额的占比,以更好地反映保险资金对重点领域的参与度。此外,设5个参考备用指标,对保险资金引进主体、宁波使用保险资金在全国的占比等情况进行衡量。
           2. 促进经济产业链延伸
         “促进经济产业链延伸”反映的是保险创新对实体经济的重塑作用,主要统计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尤其是保险创新产业园建设过程中,保险上下游产业链相关机构的设立和引进情况。核心指标4个,包括机构数、投资额、贡献的税收、解决的就业人数。参考备用指标5个,对重点领域的产业链机构数进行细分。
           3. 项目推广复制
        “项目推广复制”反映宁波保险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下设“在全市推广创新项目数”、“省内其他地区推广创新项目数”、“省外推广创新项目数”3项核心指标,分别反映宁波保险创新在不同范围的推广情况。另外,设置“推广复制其他地区创新项目数”作为参考备用指标,反映宁波作为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创新经验的情况。
     
           表3 保险创新带动指标体系
    分类 指标
    一、引入保险资金 核心指标 保险资金运用额
        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中保险资金占比
              PPP计划中保险资金占比
              产业基金投资中保险资金占比
              “中国制造2025”投资中保险资金占比
         其中:“中国制造2025”项目保险资金运用额
    参考备用指标 1.驻甬保险分支机构引进保险资金笔数
    2.驻甬保险分支机构引进保险资金
    3.驻甬保险总部机构在宁波使用保险资金
    4.驻甬保险总部机构在宁波使用保险资金金额占资金运用总额的比重
    5.宁波使用保险资金额度占全国的比重
    二、促进经济产业链延伸 核心指标 1.产业链机构数
    2.产业链机构投资额
    3.产业链机构税收
    4.产业链机构就业人数
    参考备用指标 1.保险科技类机构数
    2.养老保障类机构数
    3.健康管理类机构数
    4.汽车生活类机构数
    5.智能家居类机构数
    三、项目推广复制 核心指标 1.在全市推广创新项目数
    2.省内其他地市推广创新项目数
    3.省外推广创新项目数
    参考备用指标 推广复制其他地区创新项目数
     

     

           4. 宁波保险创新发展指数构造

           4.1 标准值选取与无量纲化处理

           指数构建中以基期值为标准值,即以2017年的各项指标作为标准值。无量纲化处理采用相对标准化方法,即实际值和标准值进行比较,得到指标的相对化处理结果,公式表示为:
           其中, 为第i个指标的当年值, 为第i个指标的标准值。当指标为正向指标(指标值越大评价就越好)时,无量纲化处理采用当年值除以标准值;当指标为负向指标(指标值越大评价就越差)时,如亿元保费投诉率等指标,无量纲化处理采用标准值除以当年值。

           4.2 指标权重确定

           权重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该方法是美国运筹学家T. L. Saaty教授于二十世纪70年代提出的一种实用的多方案或多目标的决策方法,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决策分析方法。利用该方法确定指标权重共分为以下三步:
           首先专家打分,邀请保险行业专家根据指标间的相对重要性来给指标打分,对各级指标的每一层都进行交互打分,将结果写成判断矩阵。以保险创新指数为例,该指数由创新能力、创新产出、创新带动等三大子系统组成,其判断矩阵A为
    该矩阵表示各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创新产出“稍微重要于”创新能力(对应数字为0.5),创新能力“稍微重要于”创新带动。
           其次计算各矩阵的特征根及权重,用特征根法来求矩阵权值,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并得到权重,即为该层各元素对上一层元素的权重。其具体做法为,计算A各行各个元素的乘积,得到一个n行一列的矩阵B;计算矩阵B中每个元素的n次方根得到矩阵C;对矩阵C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到矩阵D;该矩阵D即为所求权重向量。

           此外进行一致性检验,一致性检验可以评定专家的打分是否合理,若计分不合理,则排序结果无效,从而保证专家评价逻辑的内在一致性,其一致性指标CR=0.05595,显著小于0.1,故不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
           根据层次分析法所确定的具体权重参见附录。

           4.3 指数合成

          “宁波保险创新发展指数”由三级指标加权汇总合成,分指数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中所含三级指标的评价值加权汇总得到。由附录1可知:
     
    保险创新指数=创新能力*31%+创新产出*49%+创新带动*20%
     
    其中:
    创新能力指数=市场体系×35% + 人才资源×32% + 经费投入×20% + 理论研究×13%
    创新产出指数=产品创新×35% + 服务创新×18% + 业务增长×18% + 保障功能×18%+财政绩效×11%
    创新带动指数=引入保险资金×34% + 促进经济产业链延伸×33% + 项目推广复制×33%

     

        5. 研究结论

           创新是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随着保险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尤其是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设立,对保险创新的成效进行统计与评价具有重要性与迫切性。对保险创新进行综合评价是一项系统性和复杂性的工作,目前还未建立相应的统计与评价指标体系。本文以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为视角,坚持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导向性原则,结合保险创新的界定和经济效应分析,借鉴“投入-产出-带动”维度设计了保险创新统计与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创新突破价值。该套指标体系由“创新能力”、“创新产出”、“创新带动”三大部分构成,其中“创新能力”又由“市场体系”、“人才资源”、“经费投入”、“理论研究”四方面构成;“创新产出”由“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业务增长”、“保障功能”、“财政绩效”五方面构成;“创新带动”由“引入保险资金”、“促进经济产业链延伸”、“项目推广复制”三方面构成。整个指标体系所有指标分为“核心指标”与“参考备用指标”两类,“核心指标”将全部用于“宁波保险创新发展指数”(该指数由“创新能力指数”、“创新产出指数”、“创新带动指数”加总得出)的测算,“参考备用指标”则对“核心指标”进行补充,从而多层次、多侧面、立体化反映保险创新成效。在测算“保险创新发展指数”时,对相关指标进行标准值选取与无量纲化处理,并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
           需要说明的是,保险创新统计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还处于初级阶段,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方法是否科学合理还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反复检验才能明确。同时,为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从源头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尤其重要。随着保险创新实践的不断深入和该套指标体系使用中问题的暴露,相应的统计与评价指标体系也需要与时俱进加以完善。
     

    附录:宁波保险创新发展指数权重表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权重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权重
    创新能力 31.08% 一、市场体系 11.08% 1.保险法人机构数 3.17%
    2.市级保险分支机构数 1.58%
    3.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 1.58%
    4.保险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机构数 1.58%
    5.驻甬保险法人机构数占全国比重 3.17%
    二、人才资源 10.12% 1.从业人员数 1.84%
    2.研发人员数 1.84%
    3.中高级职称人数 1.84%
    4.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 1.84%
    5.在校金融专业学生数 0.92%
    6.研发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比重 1.84%
    三、经费投入 6.02% 1.保险机构创新经费 1.50%
    2.创新经费占保费收入比重 1.50%
    3.财政扶持保险创新投入 1.50%
    4.财政扶持保险创新投入占总财政支出比重 1.50%
    四、理论研究 3.86% 1.研究论文及调研报告篇数 1.93%
    2.与保险有关的重要研讨交流活动场次 1.93%
    创新产出 49.34% 一、产品创新 17.22% 1.创新项目数 4.31%
    2.创新项目保费 4.31%
    3.创新项目保额 4.31%
    4.创新项目赔付 4.31%
    二、服务创新 9.09% 1.新技术项数 3.03%
    2.新流程项数 1.52%
    3.每平方公里保险服务网点数 1.52%
    4.亿元保费投诉率 3.03%
    三、业务增长 9.09% 1.创新项目保费增长贡献率 1.82%
    2.创新项目保费增速与总保费增速的差 1.82%
    3.保险新项目(产品)保费占总保费的比重 1.82%
    4.保险密度同比提高值 1.82%
    5.保险深度同比提高值 1.82%
    四、保障功能 9.09% 1.创新项目赔付占总赔付的比重 3.03%
    2.创新项目保额占总保额的比重 3.03%
    3.创新项目人均保额 3.03%
    五、财政绩效 4.83% 1.创新项目总保额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0.97%
    2.创新项目总赔付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1.93%
    3.创新项目总保费与财政支出的比例 1.93%
    创新带动 19.58% 一、引入保险资金 6.53% 1.基础设施投资中保险资金占比 1.31%
    2.PPP计划中保险资金占比 1.31%
    3.产业基金投资中保险资金占比 1.31%
    4.“中国制造2025”投资中保险资金占比 1.31%
    5.“中国制造2025”项目保险资金运用额 1.31%
    二、促进经济产业链延伸 6.53% 1.产业链机构数 0.93%
    2.产业链机构投资额 1.86%
    3.产业链机构税收 1.86%
    4.产业链机构就业人数 1.86%
    三、项目推广复制 6.53% 1.在全市推广创新项目数 1.31%
    2.省内其他地市推广创新项目数 2.61%
    3.省外推广创新项目数 2.61%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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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丁孜山、丁蔚. 保险发展与创新[M].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
    3.唐一军. 举全市之力写好保险创新这篇大文章 为建设保险强国作出宁波应有的贡献[J]. 宁波经济:三江论坛, 2017(1).
    4.张瑞林, 李林. 熊彼得创新理论与企业家精神培育[J]. 中国工业评论, 2015(11):94-98.
    5.朱从玖 等. 保险创新与社会治理建设——基于宁波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的探索与实践[J]. 中国金融, 2015(24):13-15.
    6.孙蓉, 王超. 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绩效综合评价[J]. 保险研究,2013(1):49-57.
    7.彭张林, 张爱萍, 王素凤,等.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与构建流程[J]. 科研管理, 2017(s1):20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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