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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的发展分析

    时间:2018-04-19 14:24 来源:【未知】

    郭子兴(青岛保监局寿险处处长)  金兆新(太平洋人寿青岛分公司总经理)  叶青(太平养老青岛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赵红春(太平养老青岛分公司业务管理部主任)  孙丕亮(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  武鑫(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企划室经理)  刘辉(太平洋人寿青岛分公司团体业务部经理)  姜孝焜(太平洋人寿青岛分公司团体业务部副经理)

     [摘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趋严重,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创新推广满足不同市场需求的养老保障业务已成为国家、社会、行业关注的热点。2009年,国务院原则同意上海试点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开启了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新篇章,目前该试点项目已经到了方案审批和政策确定的关键阶段。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一旦全面推广实施,将对中国养老市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青岛作为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的第二大城市(仅次于上海),政府及社会各届更应早认识早防范,共同推动青岛市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发展。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

     

    养老保障事业是关系民生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课题,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趋严重,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创新推广满足不同市场需求的养老保障业务已成为国家、社会、行业关注的热点。2009年,国务院原则同意上海试点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开启了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新篇章;2012年初,保监会项俊波主席将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发展确定为今年保险监管重点工作之一,加快了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的推动步伐;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已制定养老金税收优惠方案并递交有关部门,而上海市政府6月已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递交财政部,预计年内会有实质性进展。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一旦全面推广实施,将对中国养老市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青岛作为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的第二大城市(仅次于上海),政府及社会各届更应早认识早防范,各司其职、各显其能,共同推动青岛市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发展。自20124月起,在青岛保险学会的组织带动下,在青岛保监局的工作指导下,太平养老、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等主要保险公司以及部分高校学者参与了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在青岛发展的可行性调研与探讨,为未来市场启动进行了广泛宣传,奠定了基础,积蓄了力量。

    1 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概要

    所谓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是指当个人所缴纳的保费在一定金额之内时,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由于个人在职时收入普遍高于退休后的收入,且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时,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所以其边际税率将有较大差异,而且随着个税起征点提高,养老金还有可能达不到起征点,从而出现免税的情况。因而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实质上是国家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的一种税收政策上的优惠鼓励,旨在推动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增强自我保险能力。

    以月薪8000元的人为例,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那么一个月交纳个税为345元;而若交纳700元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保费,则一个月应交纳个税只有275元,减少了70元,而这部分税款可以等到你退休时才交纳。若你退休时每月只领5000元,那么你就只按照5000元的税基计算和交纳个税;如果所得税的起征点不断提高的话,递延交纳的税款甚至可能会全免。

    从西方各国养老金计划的实际情况来看,延税优惠措施对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美国、英国、荷兰的个人养老保险基金发展较快,目前涵盖的职工人数已达全部职工人数的40%以上,其中荷兰高达83%。私人养老基金资产占GDP的比重达35%-70%。据统计,美国每年为个人参加养老基金提供的税收优惠数额高达500亿美元,英国每年的养老基金税收优惠额约为150亿英镑。

    2 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发展的社会背景

    2.1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速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年长人口数量增长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趋势。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我国于1999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相比发达国家完成工业化之后再经历的老龄化发展,我国的老龄化情况非常严峻(见表1),呈现出比例大、发展快的特点。国家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中预测,十二五期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两亿,占到全国总人口的14%以上。而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却严重滞后于正在加速的老龄化进程,如何应对未富先老,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国计民生最为严峻的问题。

    1: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况(%)

    指标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60岁以上人口比重

    11.03

    11.3

    11.6

    12

    12.5

    13.3

    17.3

    数据来源: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

    2.2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失衡发展状况

    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相一致,主要由三大支柱构成: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以政府为主导,享受税前列支;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由企业及职工自愿建立,但仅对企业缴纳部分进行一定比例的税前列支,个人缴纳部分无税收优惠;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包括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长期以来,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一直发挥着整个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主导作用,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虽于近年有所发展,但总体规模与发展速度尚未成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和有力补充。具体如下:

    2.2.1养老保障体制失衡

    据有关专家分析,养老保障体制失衡是我国养老金储备严重不足的根本原因。从国家养老金储备结构来看,经合组织34成员国养老金储备平均在1.7万美元/人,二支柱、三支柱占80%,第一支柱占20%。美国养老金储备2011年达到20万亿左右,但是第一支柱只有2万亿美金,仅占10%,二支柱占63%,三支柱占27%。而我们国家情况恰好相反,目前中国养老金储备中企业基本养老至2011年底的结余是1.9万亿,加上企业年金的3500亿和全国社保理事会的8000亿,商业养老保险的4.5万亿,至多达到7万亿左右的积累,且第一支柱高达90%,第二支柱仅10%,所以养老保障储备体制与国际发展水平差距较大[1]

    2.2.2基本养老保险成本高、债务重、保障水平低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企业缴费率一般为20%,个人8%,远远超出了世界平均水平(世界平均水平是10%,而国际警戒线是20%)。如加上其他社会保障资金,有些地方企业缴费可能达到50%-60%,沉重的负担不同程度地影响制约了企业发展和竞争力。同时,我国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一亿的国家,老年人口的抚养比例至2011年末已经上升到122.23%[2]。随着社会进步、人口寿命逐渐延长,而且由于多次上调养老金标准,将造成基本养老保险空账进一步攀升。据报道,近十年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已经超过了1万亿,2011年已达2272亿元,据预测,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对财政压力巨大。

    2:20022011年起各级财政对基本养老补贴情况(亿元)

    年份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财政补贴

    459.6

    530

    614

    651

    971

    1157

    1437

    1646

    1954

    2272

    数据来源:根据有关公开资料整理

     

    根据人社部最新公布数据,2011年全国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1531元。根据其中18个省份公布的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数据显示,西藏以2700元居首,北京2510元列第二,吉林仅1370元位居末位。基本养老收入水平与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广大民众的养老需求差距甚远,一支独大的基本养老保险亟待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有力补充。

    2.2.3企业年金政策有限,发展缓慢,覆盖率低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自2005年正式启动以来,从最初的680亿到如今的近4000亿,虽然市场规模初具,但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相比,仍呈现出发展缓慢、覆盖率低的特点,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更是相距甚远。在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与GDP的占比不足1%,而在西方主要市场化国家一般在10%以上,经合组织国家平均超过70%。在我国,企业年金收入与退休收入的占比不足1%,经合组织国家平均达到9%,英国、美国年金替代率接近40%,在退休收入中占半壁江山。同时,由于建立过程繁琐、审批严格、税收优惠政策匮乏、缴费上限限制等原因,实施企业多集中于垄断行业的央企、国企,而民企、外企等中小企业少之又少。2011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约为28392万人,企业年金覆盖人数仅占其5.55%,惠及比例非常低。而世界上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国家,有1/3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1/3的劳动人口,丹麦、法国、瑞士的年金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在50%左右。因此,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具有深远意义。

    32005年以来企业年金增长情况

    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参加企业数量(万家)

    -

    2.4

    3

    3.3

    3.5

    3.71

    4.49

    参加职工人数(万人)

    924

    964

    1000

    1038

    1116

    1335

    1577

    基金积累规模(亿元)

    680

    910

    1400

    1911

    2300

    2809

    3570

    数据来源:根据有关公开资料整理

     

    2.2.4个人储蓄养老缺少专业管理

    中国人绝大部分属于储蓄养老,养老金基本存放于银行,没有分享到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养老金的资金积累严重不足。但是美国人养老金的储蓄在资本市场投资,美国自70年代建立个人退休账户,到目前已经积累了4.9万亿美金,其中40-45%由投资收益产生。全国社保理事会过去10年平均每年有8.41%的投资收益率,所以目前8000亿规模里有2800亿是投资带来的收益。由此可见,投资对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贡献重大。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也是强化个人养老责任意识,变储蓄养老为投资养老,以市场化的机制实现养老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

    因此,合理构建养老保障体系,国家、企业、个人协同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解决中国未来的养老保障问题。

    3 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推进情况

    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也经过了多年的酝酿。2007年,上海保监局就开始研究在上海建立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运营机制。2008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201111月,上海保监局颁布《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开展个税递延型保险业务试点。2012年初,保监会明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为今年重点推进工作之一。20124月,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上海主持召开保险业改革与发展座谈会,鼓励上海加快金融改革创新。7月初,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已制定养老金税收优惠方案,并已递交有关部门。上海市政府6月已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递交财政部。据此,市场预期,多部门参与制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待国务院向财政部、保监会和国税总局征求意见后有望在年内推出。

    在上海市政府上报的试点方案中,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定位为契约型,产品形式为万能型和分红型保险;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因此,同等收入,越早购买,节税越多;同时购买,收入越高,节税越多;缴费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覆盖范围上,无论企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关,都可以参与;产品操作模式上,缴费时由企业代扣代缴,领取时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员工离职时,可以在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企业之间转移。目前,上海个人延税养老保险的试点已进入最后准备阶段,参与试点研究的中国人寿、太保人寿、平安养老、太平养老、新华人寿、泰康人寿、长江养老和英大泰和人寿八家保险公司已在产品、渠道、技术等方面准备就绪,有望成为首批分羹者。个人延税养老保险将建立行业统一系统平台进行信息管理,各保险公司负责系统和信息维护。据保险业内测算,如上海试点方案成行,将为上海带来年均逾100亿元的保费增量。如未来推向全国,保费增量收入更将可观,不仅提升保险业利润,也将为资本市场提供增量资金。目前,北京、深圳、厦门、甘肃等地都在积极研究、争取试点,预计延税型养老保险向全国铺开的时间或早于预期。

    4 青岛市发展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的必要性

    4.1严重的老龄化危机

    青岛作为美丽的滨海宜居城市,现阶段人口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7.3%,比全国平均数13.26%高出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26%,比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分别高 1.390.42个百分点,比公认的老年型社会的标准高3.26个百分点,而且老龄化趋势仍在不断发展,已成为全国第二大老龄化问题严重城市(仅次于上海)。十二五期间,伴随着20世纪50年代中国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群步入老年,青岛市老年人口进入快速增长期,年均增速将达到4.7%,呈现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程度高、高龄化突出、空巢化显著、农村老龄问题加剧等特点。预计2015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9.3%,其中80岁及以上人口约占老年人口的15.6%。全市65%以上的老年人口分布在农村,女性老年人口数略高于男性老年人口数[3]。因此,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老年养老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社保基金支付压力的不断攀升,让未雨绸缪,合理构建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日趋紧迫,也为推动发展个人延税性养老保险业务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4.2基本养老保险面临问题和压力

    4.2.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

    据相关部门了解,1993年青岛市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次年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统账结合)的现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实施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基本实现了城乡劳动者和居民养老制度的全覆盖。十一五期间,基金征缴和养老待遇双双大幅增长,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仍存在待遇水平较低问题,尤其对于高收入群体,退休替代率十分低,远不能满足更高层的养老需求。

    42005-2011年养老金调整一览表

    调待年份

    调整后人均基本养老金

    2005

    848

    2006

    986

    2007

    1111

    2008

    1234

    2009

    1386

    2010

    1561

    2011

    1767

    数据来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料整理

     

    4.2.2社保基金支付压力大

    另据了解,目前,青岛市企业养老基金承受着巨大的支付压力。青岛市企业养老保险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远远低于全省和全国的水平。同时,全市现有企业退休人员49万人,约以每年10%的比例增长。随着社会人口生育率的下降和预期寿命的延长,现收现付的养老资金筹资模式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愈发难以招架,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性不容乐观。当前青岛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1767元,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为1886元,两者之比即替代率为93.1%,比全省平均替代率(79.6%)高13.54个百分点,在副省级城市中仅次于宁波,排在第二位。过低的养老金收入水平制约了退休生活品质的提高,过高的替代率则加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2012年初,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决定自201211日起,参加青岛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这一举措使政府直接让利于企业,减少企业税费支出,为缓解企业当前融资难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于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无疑产生了更大的压力和挑战。

    2010年,青岛市开始实施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使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但实践中,城镇职工社保、城乡居民社保等不同群体、不同类别的社保之间,尚未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转移接续机制,为务工人员参加保险、享受待遇造成一定障碍。同时,我市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的月基础养老金是55元,这是国务院规定的最低数额,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来看,这一养老待遇与我市的城市定位不相适应,农村养老待遇需要尽快提高。

    4.3企业年金发展滞后

    青岛市从1994年开始推行补充养老保险(原有企业年金)试点,1996年全面推开,截止200712月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市场化运作之时,全市共有1682户企业3.2万职工参保,累计基金2.58亿元。但移交的众多企业中,真正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并持续缴费的企业仅几十家,绝大部分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呈现出参加时间短(有的仅参加一两年即停缴)、缴费资金少、惠及员工少的特点,而且相当一部分资金由于员工工作流动转入,并非企业自身补充养老保险资金。全市补充养老保险基础薄弱,发展滞后。

    青岛市企业年金工作于2005年正式启动,在青岛市政府敢为人先的政策带动下,迎来了20062007年的企业年金发展年,累计有115家企业获得企业年金试点单位资格,有101家企业正式取得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号(其中74%的企业为海尔集团下属),惠及员工三万余人。但进入2008年以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以及监管部门的逐步规范,企业年金发展滞缓,获批试点单位资格的企业仅四家。截止2011年,全市累计获批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仅三十余家(集团企业视为一家企业),资金规模不超过十亿元,参加员工约4万余人,与社保参保人员相比,年金覆盖率仅2.4%,与严重的老龄化城市发展趋势极不匹配。同时,建立企业多为国有企业背景的大中型企业,而占市场经济大多数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反应冷淡。企业年金制度不仅未能消除政企不公的收入差距问题,还扩大了不同企业员工之间的养老差距。因此,通过建立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制度,所有劳动者均可参加此项养老计划并可享受税收优惠,在一定程度上将突破企业年金发展瓶颈,缓解收入公平问题,推进老有所养的和谐社会建设。

    5 青岛市发展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的可行性

    5.1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对财政税收的影响分析

    5.1.1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对于当期财政税收的影响

    推行延税型个人养老保险,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当期财政收入中个税的减少,但从上海、北京等要求试点的城市的前期分析测算来看,推行延税型个人养老保险带来的财政收入降低的问题完全可以从每年个税自身增幅中抵减,不会对当期财政造成较大负担。

    以上海为例,如选取600元作为起征点,在中性环境下,考虑到采取企业统一投保模式会对养老保险保费收入有所限制,上海市将每年新增养老保费收入155.7亿元,即政府当期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155.7亿元,同时考虑到该部分免税额度将会造成对个税累进征收带来的减少影响,我们以上述养老收入的20%作为应征税收额度来测算,上海市每年减少个税税收为31.14亿元。而近几年来随着上海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逐年大幅增长。2010年上海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2873.58亿元,同比增长14%,绝对增加值333亿元。对比财政收入的连年攀升,推行延税型个人养老业务每年减少的税金仅占整个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2%之间,完全可以被高增长的财政收入所消化。

    青岛市2011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566亿元,同比增幅为25.1%,绝对增加值为113.39亿元。其中个税收入为22亿元,同比增幅18.2%,个税收入在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仅占4%。对比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的情况,青岛推行延税型个人养老保险将凸显两个特点:一是税额减幅略大。青岛全市职工整体收入水平低于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延税型个人养老保险推行后,如果同样减税额度下,将会造成个人纳税部分适用税率进一步下降,导致当期税收减少幅度略大于上述城市;二是减幅占比不高。从个税收入占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来看,青岛2011年个税收入占比仅为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4%,而同期上海和北京均占比接近9%,所以个税减少对于整体财政收支的影响小于上述城市

    5.1.2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对于长期财政税收的影响

    从国外实践经验来看,发展延税型个人养老保险对于政府长期财政税收稳定会有积极影响。一方面,推行延税型个人养老保险,将大幅减少政府对于个人养老保障的后期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个人养老金缺口达1.7万亿,如没有更好的融资解决之道,政府为此买单的可能性将大增。如果我市加快实施延税型个人养老计划,将会变政府为个人养老买单为个人为自己养老买单,以缓解未来养老资金缺口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推行延税型个人养老保险,将会对延续个税税源,稳定个税税基起到积极作用。从长期来看,只是改变了政府财政税收的现金流,没有对政府税收造成巨大损失。同时增加了政府对未来(职工退休后)征税的机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深和个人养老金计划的成熟,政府也将会因为征税时间的延长和税基的扩大,获得较为长期稳定的个税收入。

    从市场发展角度看,个人延税养老保险业务的推出,使纳税人在税前列支的部分工资被鼓励购买相关产品,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会随之大幅增加,从而将带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增长,对个人所得税收的减少有一定的弥补。另一方面,被保险人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将会得到切实保障,有效解除其后顾之忧,从而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带动消费性税收收入的增长。同时,大力发展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可以长期积累大量稳定资金,能够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提供原动力,有效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增长。因此,从整体和长远考虑,个人延税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甚微。

    5.2加快建设幸福宜居城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2011年,青岛市以打造幸福宜居城市为目标的五大任务顺利推进,2012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提出未来五年青岛发展的宏伟蓝图。据此规划,未来五年,青岛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抢抓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机遇,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青岛将加快实施富民工程,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同步发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设健康城市。此外,还将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产业等。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的发展,是打造幸福宜居青岛的重要举措。

    5.3试点研究成果助力青岛发展

    经过上海市几年的试点研究,目前已经制订了延税型养老保险的产品条款,确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同时也基本确定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所需的统一信息平台。国家税务总局也正在细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方案。在八家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延税型养老保险产品基本已经准备就绪,待相关政策出台,即刻可以实施。各地政府参与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的热情高涨。青岛作为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的第二大城市(仅次于上海),也应高度关注政策和市场动态,组织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学习考察上海试点经验,积极争取试点地区或研究适合地方民情的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业务,以和谐保险的创新开拓实现地方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完善和发展。

    5.4保险行业蓄势待发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保险业肩负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神圣职责。按照2011年上海市职工税前月平均工资4332元,根据监管部门预算,上海市税延型养老保险的人均购买力约为员工年收入的10%,上海市就业人口为1279万(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假设只有20%的人购买,则创造的年保费收入就达130亿元,将增加上海市寿险规模保费约20%。上海的保险规模水平与其经济水平基本一致,按照上海保费在全国的占比(6%),预计全国推广后创造的总保费收入将达到2200亿元[4]。因此,寿险行业将迎来继营销员机制的引入,银保产品的推出之后第三个行业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作为青岛市政府搭建区域性金融中心战略的一部分,保险业必将发挥自身优势,全力助推个人延税养老业务快速发展,也将成为刺激地方寿险市场繁荣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青岛作为国内沿海开放城市,在国家试点相应政策时优先程度更高,某些新政策、新方案在青岛试点破题的可能性更大。同时青岛作为国内著名旅游城市,旅游度假乃至养老休闲将成为未来带动青岛市服务业大力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柱,这些均为青岛争取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资格打下了基础。因此,保险行业作为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建议政府高度关注,积极参与,推动个人延税业务早日在青岛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在线文献:[1] 保险市场创新与养老保障体制的完善实录》(专题会场八)嘉宾发言,东方网,2012-07-01

    在线文献:[2] 保险市场创新与养老保障体制的完善实录》(专题会场八)嘉宾发言,东方网,2012-07-01

    在线文献:[3]《青岛市发布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网,2011-12-15

    在线文献:[4] 作者:侯美丽.《税延型养老保险或于年内推出试点》,东方网,201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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